模式比较

EOR 与劳务派遣:这个人属于谁

团队有时会请劳务派遣或临时工机构「直接在海外雇我们的人」。这个请求把两种产品混在一起。名义雇主的设计,是让客户选定的人在当地被雇佣。劳务派遣或临时工机构的设计,是提供由机构招聘的劳动力,并常常受劳动力供给许可规则约束。

结构差异

问题名义雇主(EOR)劳务派遣 / 临时工机构
谁选定这个人?通常是客户。机构,或由机构控制的联合流程。
日常编制算谁的?日常工作算客户团队;EOR 是法律雇主。通常是机构劳动力池,被派到客户现场或项目。
商业标的是什么?为指定岗位提供雇佣管理。提供劳动力或完成一次派遣。
许可叠加当地雇主能力,以及该国对 EOR 的专门规则(如有)。许多国家有劳动力供给、中介或临时用工许可。
合同结束时与 EOR 的雇佣必须结束或转移到另一雇主。派遣结束;该人往往仍由机构雇佣。

有的服务商同时卖两种产品。要读工作说明书。如果是服务商招的人、并且可以改派,买的是派遣。如果是你们带来的人、并将继续指挥同一岗位,买的是 EOR——前提是该岗位和工作地可以使用这种当地模式。

混用为什么会变成法律噪音

监管劳务派遣、劳动派遣或员工租赁的国家,可能限制谁能提供劳动力、能提供多久。一份标成「EOR」、实际按劳动力供给运行的安排,可能落入错误的许可类别。反过来也会发生:用派遣合同覆盖客户选定的全职工程师,随后通不过用工性质或共同雇佣测试。

  • 写明候选人是谁找来的。
  • 写明开工后由谁指挥工作方法。
  • 问清服务商在该国、该岗位所依据的当地许可。

它和 PEO、薪酬外包怎么并列

美国 PEO 的前提是客户已有美国雇佣主体。薪酬外包同样假设客户公司仍是雇主。派遣提供劳动力。EOR 是在客户没有当地主体时,成为客户所选员工的当地雇主。Farlinko 运营 EOR 和薪酬外包。它不以全球派遣台替代这两项产品。

如果问题是承包商还是雇员,看 EOR 与独立承包商。如果问题是要不要设立公司,看 EOR 还是自设主体。运作步骤见 名义雇主如何运作。

EOR 与 PEO 名义雇主服务 English version